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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 試用期內1個月內在星期日遞信即時離職 僱主可以按星期五結算薪金嗎？</title>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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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_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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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試用期內1個月內在星期日遞信即時離職 僱主可以按星期五結算薪金嗎？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本人於試用期內一個月，2/7入職，根據勞工法例可以即時離職。working day列明是星期一至五，但是星期六日也會要求我們進行網上檢查工作，並口頭說過因為檢查只佔用半小時，所以不會另作補假，首先這是合法的嗎？<br />
另外本人於14/7（星期日）提出辭職，僱主說星期日不是工作天，要按12/7(星期五)結算薪金，這樣是合理的嗎？<br />
而且僱主並沒有說明休息天是否有薪，那麼假設休息天是有薪，僱主需要給予13和14號的薪金嗎？</p>
<p>謝謝</p>
</blockquote><p>你可以拒絕星期六日即休息日工作。<br />
若合約沒有寫明休息日有沒有薪酬,以協商為定。</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8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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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5 Jul 2024 08:13:36 +0000</pubDate>
<dc:creator>Eddie</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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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試用期內1個月內在星期日遞信即時離職 僱主可以按星期五結算薪金嗎？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blockquote><p>本人於試用期內一個月，2/7入職，根據勞工法例可以即時離職。working day列明是星期一至五，但是星期六日也會要求我們進行網上檢查工作，並口頭說過因為檢查只佔用半小時，所以不會另作補假，首先這是合法的嗎？<br />
另外本人於14/7（星期日）提出辭職，僱主說星期日不是工作天，要按12/7(星期五)結算薪金，這樣是合理的嗎？<br />
而且僱主並沒有說明休息天是否有薪，那麼假設休息天是有薪，僱主需要給予13和14號的薪金嗎？</p>
<p>謝謝</p>
</blockquote></blockquote><blockquote><p><br />
首先，勞資其中一方如需終止僱傭合約，重點是對方確認收到信息，《僱傭條例》沒有硬性規定辭職要用書面/口頭形式，以及通知日要避開勞工假/休息日或公眾假期等。只規定其中一方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相關法例條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p>
<p>即是說，如果僱員辭職，是需要通知直屬上司或相關處理公司人力資源的部門，並確認他們收到辭職要求（按照每個工作環境，可以有所不同）。就 閣下個案而言，3月7日正式入職，如“有試用期”的話，則 閣下處於試用期內的首個月，如選擇3月31日為最後工作日，按法例終止僱傭合約是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只須即日通知上司或僱主，簡單來說 閣下要在3月31日通知僱主，而非4月1日。除非 閣下選擇的最後工作日不是3月31日，則另作別論。</p>
<p>如果遇到不合理扣減工資， 記得去LD 開file</p>
</blockquote><p>感謝你的回覆</p>
<p>我昨天(14/7星期日)遞交辭職信，而主管是有確認，但他說薪金因為通知辭職日是星期日，所以按最後工作天(12/7星期五)結算，這樣是可以的嗎？還是應該按14/7辭職日結算薪金？</p>
<p>謝謝</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7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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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5 Jul 2024 05:50:4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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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試用期內1個月內在星期日遞信即時離職 僱主可以按星期五結算薪金嗎？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本人於試用期內一個月，2/7入職，根據勞工法例可以即時離職。working day列明是星期一至五，但是星期六日也會要求我們進行網上檢查工作，並口頭說過因為檢查只佔用半小時，所以不會另作補假，首先這是合法的嗎？<br />
另外本人於14/7（星期日）提出辭職，僱主說星期日不是工作天，要按12/7(星期五)結算薪金，這樣是合理的嗎？<br />
而且僱主並沒有說明休息天是否有薪，那麼假設休息天是有薪，僱主需要給予13和14號的薪金嗎？</p>
<p>謝謝</p>
</blockquote><p>首先，勞資其中一方如需終止僱傭合約，重點是對方確認收到信息，《僱傭條例》沒有硬性規定辭職要用書面/口頭形式，以及通知日要避開勞工假/休息日或公眾假期等。只規定其中一方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相關法例條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p>
<p>即是說，如果僱員辭職，是需要通知直屬上司或相關處理公司人力資源的部門，並確認他們收到辭職要求（按照每個工作環境，可以有所不同）。就 閣下個案而言，3月7日正式入職，如“有試用期”的話，則 閣下處於試用期內的首個月，如選擇3月31日為最後工作日，按法例終止僱傭合約是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只須即日通知上司或僱主，簡單來說 閣下要在3月31日通知僱主，而非4月1日。除非 閣下選擇的最後工作日不是3月31日，則另作別論。</p>
<p>如果遇到不合理扣減工資， 記得去LD 開file</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74</link>
<guid>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74</guid>
<pubDate>Mon, 15 Jul 2024 05:38:27 +0000</pubDate>
<dc:creator>K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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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試用期內1個月內在星期日遞信即時離職 僱主可以按星期五結算薪金嗎？</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本人於試用期內一個月，2/7入職，根據勞工法例可以即時離職。working day列明是星期一至五，但是星期六日也會要求我們進行網上檢查工作，並口頭說過因為檢查只佔用半小時，所以不會另作補假，首先這是合法的嗎？<br />
另外本人於14/7（星期日）提出辭職，僱主說星期日不是工作天，要按12/7(星期五)結算薪金，這樣是合理的嗎？<br />
而且僱主並沒有說明休息天是否有薪，那麼假設休息天是有薪，僱主需要給予13和14號的薪金嗎？</p>
<p>謝謝</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72</link>
<guid>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100572</guid>
<pubDate>Sun, 14 Jul 2024 14:51:44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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