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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 遞交辭職信後的一個月內(足夠一個月通知)，公司可以解僱員工嗎?</title>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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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_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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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遞交辭職信後的一個月內(足夠一個月通知)，公司可以解僱員工嗎?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p>
<p>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br />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或 相應代通知金</p>
<p>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br />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br />
• 代通知金（如適用）；<br />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br />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br />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br />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 </p>
<p>由於資料不足，只能作一假設，假設 閣下遞交辭職信，並符合合約規定給予一個月的通知期予僱主。期間僱主作出“即時解僱”行為，這是可以的，但僱主須補償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差額予僱員(即 閣下通知期餘下日數的代通知金)，因為法例訂明其中一方終止合約均需給予通知期， 閣下已符合要求，那僱主的解僱行動亦需符合法例要求(上文第二及三段)。</p>
<p>請 閣下提供更多資料方能準確解答，如僱主的解僱行為是即時?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p>
<p>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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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8 Nov 2017 01:49:39 +0000</pubDate>
<dc:creator>勞聯權益委員會</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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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遞交辭職信後的一個月內(足夠一個月通知)，公司可以解僱員工嗎?</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遞交辭職信後的一個月內(足夠一個月通知)，公司可以解僱員工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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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453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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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26 Nov 2017 12:36:49 +0000</pubDate>
<dc:creator>MANSO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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