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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 查詢有關公司7天工作安排</title>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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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_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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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查詢有關公司7天工作安排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關於休息日的規定，現引用原文如下以供參考：</p>
<p><span style="color:#99f;">19.強制在休息日工作的情況<br />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僱主不得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br />
(2)如因機器或工廠設備故障，或因其他不能預見的任何緊急事故而有此需要，僱主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br />
(3)僱主若根據第(2)款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須在該日之後48小時內通知該僱員作為代替該休息日的另一休息日的日期，該另一休息日須定於原本指定的休息日之後30天內。</span></p>
<p>閣下需要留意，法例詳文所指的任何緊急事故是「其他不能預見的任何緊急事故」，但並無就「公司所引致的非單一性緊急安排」著墨。閣下所指的是公司多次以緊急為由安排員工加班。從僱員觀感考慮，公司做法並不理想，法例確實賦權公司，只要在「其他不能預見的任何緊急事故」的情形下，可以行使按排員工加班權利。</p>
<p>反過來說，法例亦容許閣下拒絕加班，前提是閣下指出公司並非遇到「因機器或工廠設備故障」，或者公司並非遇到「因其他不能預見的任何緊急事故而有此需要」的情況。</p>
<p>有關休息日加班安排，建議勞資協商，理性溝通，務實對話。</p>
<p>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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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584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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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8 Sep 2018 07:32:29 +0000</pubDate>
<dc:creator>勞聯權益委員會</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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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查詢有關公司7天工作安排</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你好，我係文員，一星期返5天。<br />
我公司久不久就會強制性要求同事一星期變6天或7天工作，要求星期六日加班，有時不是強制，但無出席都會比人問點解點解（照肺）。雖然最後會補假，但咁樣安排是否有問題？我知道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1天休息日。 除了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否則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在這 些例外情況下，僱主必須另定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br />
但公司多次以緊急為由的安排我們加班是否有問題？實際上佢安排人手不足以應付工作量的情況下，所以才多次要求加班加班。這樣的情況故然係緊急，但公司所引致的非單一性緊急安排是否有法例保護我們僱員？</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583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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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7 Sep 2018 14:06:44 +0000</pubDate>
<dc:creator>龍鳳呈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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