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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 工傷問題</title>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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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_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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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工傷問題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謝謝查詢。有關妳公司要求妳簽名授權保險公司的文件，由於資料不足，不清楚文件的目故未能準確解答。一般情況下，僱員只需在勞工處調查工傷懷疑個案時作授權，並不須要授權僱主或保險公司查閱 閣下工傷病歷的需要，不過僱主有權要求僱員接受由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進行身體檢查*，在完成檢查後，醫生則會擬備檢查報告*，送交僱主。<br />
*費用由僱主支付</p>
<p>另外，有關工傷，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而遇上工傷時，僱員需要按以下程序處理。<br />
1. 僱員立即通知僱主或上司及盡快醫治並向醫護人員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br />
2. 盡快告知僱主工傷的詳情，以便僱主向勞工處呈報。<br />
3. 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親身或由代表呈交僱主，自己保存副本。<br />
4. 僱員須按勞工處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俗稱「判傷」(如適用)。<br />
5. 工傷病假期間務必按醫生指示療養及休息。<br />
6. 保存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例如開工及出糧記錄等。</p>
<p>而僱主的責任是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為僱員遭遇意外時的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須在僱員過往獲付工資的相同日期支付，一旦僱主無合理辯解而逾期7天仍未支付有關款項，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p>
<p>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br />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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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698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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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0 Apr 2019 07:27:55 +0000</pubDate>
<dc:creator>勞聯權益委員會</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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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工傷問題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本人做文職，因工作要把文件打包，要用梯把文件搬上放在架上，因一箱一A4纸重量的，後來我差錯腳由高空2米多高空向後跌，後面有箱貨的角位，撞到我條頸椎，腰就撞到箱邊貨物再凌空住，當時我的盤骨超痛，我怕變廢，頭又暈，身及手都痛，所以不敢動，同事call白車去了医院，現在是工傷。因為我頸椎及腰超痛，所以我有去診所覆診，每次也有病假紙的，我有把正本寄給他，副本给自己的。但公司居然给我一份没有公司抬頭的信件叫我簽，授權書，授權给保險公司。我不肯簽，他居然說我不肯，自有辦法。我聽到後，好像被恐嚇一樣，他們想冒認我簽一樣。我應該點做？同時，我坐車已經好辛苦要去覆診，公司叫我回去簽收支票作實，他們死都不肯，似想整死我一樣，所以我還未有錢用。我本來係家庭之柱，老公要照顧一對年幼子女，只有我上班的。現在工傷期間，我發覺自己的情緒病發作，所以，我要食消炎止痛，情緒藥及安眠藥才能安靜，感到迷忙，有點想自殘，但又不能。</p>
</blockquote><p>《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p>
<p>《僱員補償條例》第 15 條規定，僱主在工傷意外發生或僱員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後，不論該意外或職業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按期限以下列方式向勞工處處長呈報：<br />
<a href="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a>  (PDF檔的第8頁)</p>
<p>對於公司方面不明干擾，工友有權以私隱為由保持緘默。</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695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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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1 Apr 2019 07:21:05 +0000</pubDate>
<dc:creator>華山論劍天下五絕西毒</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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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工傷問題</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本人做文職，因工作要把文件打包，要用梯把文件搬上放在架上，因一箱一A4纸重量的，後來我差錯腳由高空2米多高空向後跌，後面有箱貨的角位，撞到我條頸椎，腰就撞到箱邊貨物再凌空住，當時我的盤骨超痛，我怕變廢，頭又暈，身及手都痛，所以不敢動，同事call白車去了医院，現在是工傷。因為我頸椎及腰超痛，所以我有去診所覆診，每次也有病假紙的，我有把正本寄給他，副本给自己的。但公司居然给我一份没有公司抬頭的信件叫我簽，授權書，授權给保險公司。我不肯簽，他居然說我不肯，自有辦法。我聽到後，好像被恐嚇一樣，他們想冒認我簽一樣。我應該點做？同時，我坐車已經好辛苦要去覆診，公司叫我回去簽收支票作實，他們死都不肯，似想整死我一樣，所以我還未有錢用。我本來係家庭之柱，老公要照顧一對年幼子女，只有我上班的。現在工傷期間，我發覺自己的情緒病發作，所以，我要食消炎止痛，情緒藥及安眠藥才能安靜，感到迷忙，有點想自殘，但又不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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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694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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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31 Mar 2019 00:53:02 +0000</pubDate>
<dc:creator>suk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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