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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 救生員被拖糧加欠薪(冇合約)</title>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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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_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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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救生員被拖糧加欠薪(冇合約) (回覆)</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你好!我本年5-7月在私人屋苑擔任全職泳池救生員，受僱於一間泳池公司。泳池公司的判頭於本年三月尾在電話對話中以口頭形式聘請本人，他表示薪金以時薪計，每小時薪金為$52，5月每日返11.5小時，6月每日返11.5或12,5小時及工作地點每日不同，7月每日返10小時，每月返31日或30日，放假要自己或由判頭找人返，找不到要自己返返，判頭曾以口頭形式表示每月出糧日為10號。本人首日上班日為5月1日，而本人最後上班日為7月28日。沒有簽合約，但工作地點有工卡或簽到簿，工作地點亦有閉路電視證明。</p>
<p>但當5月初開始返工時判頭才表示本人每小時薪金為$45，到季尾(9月/10月)才加上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使總薪金變為每小時$52，本人其後在5月中以一些理由拒絕其有關安排，但最後5月收到的薪金只有$16042.5(即每小時$45)，而非應得的$18538(即每小時$52)，知道後我已經立時打電話向判頭查詢，但得到的回覆是他說我太遲拒絕其有關安排，說要下個月才可俾返差額，但以上安排本人已拒絕。</p>
<p>6月收到的薪金只有$11655，並非應得的$17654(即每小時$52)，知道後我立即向判頭查詢，但得到的回覆是指我因為有遲到早退及被人投訴所以人工被扣，以及他表示那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要季尾(10月或11月)才可出番。而5月份工資的差額也沒有俾返。</p>
<p>7月一共返了24日，應得工資為$12480(即每小時$52)，但到今日(8月18日)仍未收到工資，在7月10號出糧日發現其未出糧時已立即向判頭查詢，其後所得回覆指泳池公司的會計部職員出錯，導致&quot;彈票&quot;，並指該職員已出外旅遊，8月尾才回港，指9月初才可再出多次7月份的人工，以及在季尾(10月或11月)才可出番那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p>
<p>茲 希望閣下為本人提供意見：<br />
儘管我沒有簽合約，泳池公司及判頭遲遲不肯出回欠薪，並且拖糧，他是否觸犯勞工法例?</p>
<p>如內容有不詳細之處，請閣下指出，本人樂於補充。<br />
謝謝。</p>
</blockquote><p>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的問題主要在$52工資中$7獎金的爭議中，閣下首先要釐清那$7獎金的發放條件，是否有扣減的罸則，如閣下合乎獎金的發放條件，公司是需要依時支付給閣下。另外在入職時協議工資是否有說明$52工資中是有獎金的成份，如沒有說明即閣下的時薪是$52，公司是不能無中生有$7獎金的說法。因此如公司超過工資期7天都沒有支付全數工資給閣下，已經是欠薪了，是觸犯勞工法例。所以閣下是有權益向公司作出起訴。如需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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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75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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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9 Aug 2014 03:07:30 +0000</pubDate>
<dc:creator>勞聯權益委員會</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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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救生員被拖糧加欠薪(冇合約)</title>
<content:encoded><![CDATA[<p>你好!我本年5-7月在私人屋苑擔任全職泳池救生員，受僱於一間泳池公司。泳池公司的判頭於本年三月尾在電話對話中以口頭形式聘請本人，他表示薪金以時薪計，每小時薪金為$52，5月每日返11.5小時，6月每日返11.5或12,5小時及工作地點每日不同，7月每日返10小時，每月返31日或30日，放假要自己或由判頭找人返，找不到要自己返返，判頭曾以口頭形式表示每月出糧日為10號。本人首日上班日為5月1日，而本人最後上班日為7月28日。沒有簽合約，但工作地點有工卡或簽到簿，工作地點亦有閉路電視證明。</p>
<p>但當5月初開始返工時判頭才表示本人每小時薪金為$45，到季尾(9月/10月)才加上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使總薪金變為每小時$52，本人其後在5月中以一些理由拒絕其有關安排，但最後5月收到的薪金只有$16042.5(即每小時$45)，而非應得的$18538(即每小時$52)，知道後我已經立時打電話向判頭查詢，但得到的回覆是他說我太遲拒絕其有關安排，說要下個月才可俾返差額，但以上安排本人已拒絕。</p>
<p>6月收到的薪金只有$11655，並非應得的$17654(即每小時$52)，知道後我立即向判頭查詢，但得到的回覆是指我因為有遲到早退及被人投訴所以人工被扣，以及他表示那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要季尾(10月或11月)才可出番。而5月份工資的差額也沒有俾返。</p>
<p>7月一共返了24日，應得工資為$12480(即每小時$52)，但到今日(8月18日)仍未收到工資，在7月10號出糧日發現其未出糧時已立即向判頭查詢，其後所得回覆指泳池公司的會計部職員出錯，導致&quot;彈票&quot;，並指該職員已出外旅遊，8月尾才回港，指9月初才可再出多次7月份的人工，以及在季尾(10月或11月)才可出番那每小時$7的所謂&quot;獎金&quot;。</p>
<p>茲 希望閣下為本人提供意見：<br />
儘管我沒有簽合約，泳池公司及判頭遲遲不肯出回欠薪，並且拖糧，他是否觸犯勞工法例?</p>
<p>如內容有不詳細之處，請閣下指出，本人樂於補充。<br />
謝謝。</p>
]]></content:encoded>
<link>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753</link>
<guid>https://www.hkflu.org.hk/rights_enq/index.php?id=753</guid>
<pubDate>Mon, 18 Aug 2014 11:15:32 +0000</pubDate>
<dc:creator>mistral</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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