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補水點計先岩??
假如公司員工守則寫:"工作時數"是每周45小時,而合約寫:"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9am-6pm 星期六長短周(長周返6日X每日8小時=48,短周返5日x每日8小時=40,拉均每周44)。超時補水是計"工作時數"還是"工作時間"??
假如公司員工守則寫:"工作時數"是每周45小時,而合約寫:"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9am-6pm 星期六長短周(長周返6日X每日8小時=48,短周返5日x每日8小時=40,拉均每周44)。超時補水是計"工作時數"還是"工作時間"??
其實點計都唔會啱,因為法律無標準工時。
打工仔角度,永遠認為腦細待薄 (其實又錯唔曬)
腦細角度,永遠覺得打工仔無嘢做、偷懶
無償超時工作呢件事,睇你點睇,有人鍾意做義工、供奉獻,咁無計。
但千祁唔好用呢樣嘢去迫員工強迫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