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未簽合約 返咗一日就辭職 公司唔出糧比我
關於兼職出糧問題
我第一天上班,公司在上班前幾日電郵合約給我 但我未簽。第一天下班後我認為不適合這份工作 就在第二日通過wts通知老闆我辭職。我wts詢問他會何時出糧 他表示合約內表明需要一個月通知期辭職/代通知金 他沒有收我代通知金 所以不會出糧給我。我想問這樣是合法嗎?還有我沒有簽過合約 我應該不需要跟合約條款?
首先,返工有糧出是基本,可以追討;
第二,通知期/通知金的定義,要看合約說明,僱佣條例簡明指南有寫:
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於1個月通知
"公司在上班前幾日電郵合約給我 但我未簽" -- 我理解是你未簽,但你應該已看過,可以參照上面說明,看看須否付通知金。
參考:
簡明指南第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