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工作安排
本人入職4年多,已有2次因為同事表現不佳,被指派與其調換工作(同部門),現在公司以我表現不佳為由,要求我與別的同事調換工作。 該同事為新入職同事,由於有一位資深同事調部門,所以新同事臨時學資深同事之工作,並親自表示未能掌握。
問題1:4年入職調動3次算是合法合理嗎?我能用被歧視被針對為由嗎?以前也發生過3位同事包括我在內,被指派同一工作,但我的工作量比較多;也發生過處理A工作時上司以同事要處理B工作為由,所以強加工作在我身上,到我處理B工作同事處理A工作,依然是我強加工作
問題2: 本人工作為account,若audit順利通過,平日只是偶爾input錯,那麼「表現不佳」是如何斷定?我與新來的上司有過幾次爭執,她在會議上表明「你工作表現唔好,梗係調你走,就算你工作做到完美,都唔可以留」,能否被視為因私人恩怨而被職場霸凌?
問題3:我能以新同事未熟悉自身工作就與我交接為由拒絕接納新工作嗎?
你可以唔配合,但人哋都可能用呢個理由炒你.
解決方法:
搵HR 協調,同dpt manager 傾下. 承認自己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