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最後受僱日
首先,2月29號遞信,通知期首日係下一日,即3月1日。
而勞工法的"完整月份"的計法,係由首日計算到下月同一日的前一日,
即通知期由3月1日開始,將計到4月1日的前一日為止,作一個完整月份。
即通知期為 3月1日 至 3月31日。
首先,2月29號遞信,通知期首日係下一日,即3月1日。
而勞工法的"完整月份"的計法,係由首日計算到下月同一日的前一日,
即通知期由3月1日開始,將計到4月1日的前一日為止,作一個完整月份。
即通知期為 3月1日 至 3月31日。
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