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
工傷完成復工後,在判傷之前,返工兩日就被告知,在沒有商量之下,被要求離開原有工作地方,去偏遠的地方工作,但工作時數及人工不變。
Q1:我可以點做?
Q2:僱主有否構成歧視?
Q3:我辭職對判傷程序有沒有影響?
工傷完成復工後,在判傷之前,返工兩日就被告知,在沒有商量之下,被要求離開原有工作地方,去偏遠的地方工作,但工作時數及人工不變。
Q1:我可以點做?
Q2:僱主有否構成歧視?
Q3:我辭職對判傷程序有沒有影響?
A1: 你可以選擇接受雇主安排,到偏遠地方返工;或拒絕雇主安排自願離職;或拒絕雇主安排,要求雇主辭退你。(通常合約裏面都有些霸王條款:例如雇主可按需要,有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地點。如長期更改工作地點,為免爭議通常會得員工書面同意。)
A2: 不構成歧視,工傷完了,雇主可以按正常程序作人手調動。除非他大大聲講因爲你工傷所以要調你守水塘。
A3: 沒有影響,雇主仍要按勞工處判傷給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