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計算方法
請問如果是月薪,返星期一至五,並且星期六日公眾假期是受薪的,公司可以按以下計算無薪假嗎?
1)平日放假,扣月薪/(當月日數-4)x 放假天數
2)跨假期(即連星期六/日/公眾假期)放假,扣月薪/(當月日數-4)x(放假天數+跨假日數),如放星期五及星期一,星期六及日都會被扣薪
公司是否可以說是合約上寫了計算方法就按以上計?這做法有否違反勞工法例有關缺勤扣薪一項?
P.S. 如果返工不足一個月,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公司是按比例出糧的,即月薪/(當月日數)x 返工日數
謝謝
請問如果是月薪,返星期一至五,並且星期六日公眾假期是受薪的,公司可以按以下計算無薪假嗎?
1)平日放假,扣月薪/(當月日數-4)x 放假天數
2)跨假期(即連星期六/日/公眾假期)放假,扣月薪/(當月日數-4)x(放假天數+跨假日數),如放星期五及星期一,星期六及日都會被扣薪
公司是否可以說是合約上寫了計算方法就按以上計?這做法有否違反勞工法例有關缺勤扣薪一項?
P.S. 如果返工不足一個月,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公司是按比例出糧的,即月薪/(當月日數)x 返工日數
謝謝
現行沒有法例,只能勞資協高
但如果合約本身是有annual leave的,因為不足一年,所以公司要求我們放假要放先no pay leave,而annual leave payment會完約時計返人工給我們,計算方法是正常按比例計算。
以這個計算方法,no pay leave與annual leave payment必然有差價產生,這個做法真的沒有任何問題?例如返一日工/一日annual leave payment是$100,但放一日假是扣$120,這樣還算符合“只能扣除實際缺勸時間的工資”嗎?
謝謝
1. 無薪假即無薪假,不應指定無薪假為無薪年假,不屬相關權益,故扣除薪金亦應當作一般工作日扣除,而非以713方法計算。
2. 僱員於星期五及星期一請無薪假,缺勸兩日,而星期六日本為休息日(休息日亦有薪),那要以何理據將本應為一般休息日定為無薪假,並將該日視為缺勤而一併扣減工資?
3. 僱傭合約內可列明計算方式,優於法例的話固然理想,但如果計法劣於法例或計法有誤的話應以法列為準,所以並非公司在合約中列明計算方式就可以以該方式計算。唯現行條例中沒有無薪假的相關規定,需勞資相雙方協議。
如上述,將休息日定為無假薪明顯與原定的休息日有薪有衝突,如員工查詢時該如何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