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合約離職
冇合約返工兩年幾,全職蛋糕師,月休八日,每個月過數出糧。上個月老闆同我講公司有人注資,佢冇咗話事權,佢轉達俾我嘅係以下:
1.一定要簽合約,要買強積金勞保,但係俾唔到我月休八日,因為後面簽約嘅都係長短周,唔係冇辦法統一管理
2.人工要冇宜家咁多,因為其他股東都識睇市場,所以人工會有變
3.唔準去其他地方做pt
意思就係假期少咗,人工少咗,仲唔可以出去揾其他pt
我做到上個月就冇做了,依家好唔忿氣,請問下係未冇合約就冇辦法保障到我
首先呢,勞工法規定,口頭協議都成立,與紙本合約法律效力係一致的。你有銀行過數記錄,就足以證明雇傭關係。
老闆賣左公司比人,唔影響你同公司的雇傭關係。簽新合約只係改變雇用條件,你本來就已經係該公司的員工。你拒絕簽約,公司可以選擇沿用原本的雇用條件,或者炒你。如果選擇炒你,公司係可能需要支付遣散費的。
問題係,如果你係自願離職,就不能拎遣散費,當然你可以爭論你離職並非自願。而年假錢等等的基本福利係肯定會有,你不曾放過年假的話,可以去追返年假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