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大肚婆會被炒嗎
如果公司被收購,未和新公司/老細簽合約,剛知道懷孕,大肚婆會被炒嗎?新公司是否必須要接納懷孕員工?如果開出的人工福利比原公司差,算被迫辭職嗎?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基於懷孕而解僱員工即屬違法
如懷孕僱員符合以下的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僱員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及
僱員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在這情況下,僱主須撤回解僱該僱員的決定。
僱主只可在以下情況下解僱懷孕僱員:
如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除特殊情況外,僱主解僱懷孕僱員,即屬違法,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此外,僱主必須在終止合約後7天內,支付下列款項給僱員:
解僱代通知金;
一筆相等於1個月工資的賠償款項;及
假如僱員繼續受僱便會有資格領取產假薪酬,僱主須支付僱員14星期產假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