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佣金問題一問
本人從事(珠寶及鐘錶)零售業,一般底薪及佣金會分開兩個日子發放,近年生意轉差,員工被迫簽署無薪假通知信(底薪扣減),不知是否因為這個原因,每月影響發放佣金的營業目標(1號至30號計算)已經過去半個月,但仍然未發出營業目標,請問是否有觸犯勞工法例?
本人從事(珠寶及鐘錶)零售業,一般底薪及佣金會分開兩個日子發放,近年生意轉差,員工被迫簽署無薪假通知信(底薪扣減),不知是否因為這個原因,每月影響發放佣金的營業目標(1號至30號計算)已經過去半個月,但仍然未發出營業目標,請問是否有觸犯勞工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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