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僱後,僱主喺最後份人工,扣左八年入邊嘅遲到錢
本人喺前公司工作咗八年,最近被人炒咗
佢已經出晒長期服務金,補左一個月人工
只不過佢扣起咗我八年入邊遲到總和嘅錢 (佢用大假嚟扣)其實已經上咗去勞工處開咗File
不過勞工處職員同埋1823一開始同我講
公司係冇權用 大假嚟扣除我遲到但係點知上星期去咗調解
勞工處主任話 ,因為我依個case係已經俾人解僱咗
所有嘢已經變咗做錢?
所以如果公司用大假扣我遲到係可以?
但係如果在職期間,公司用大假扣我遲到就唔可以?所以而家其實我都唔明白
我俾人解僱咗,佢哋用大假嘅錢嚟扣除我八年入邊嘅遲到總和(扣咗我15日大假工資)
呢個係合法?如果我上庭可以拎得返?
可以上庭追,因為不能扣大假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