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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飯時間, 但仍在開會, 是否違法

by , Tuesday, July 09, 2024, 16:40 (605 天前) @ KS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指明,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亦即是老闆如不為長時間工作的僱員安排膳食或休息時間,是不人道及不合理的行為,員工可以向僱主爭取。

如上司經常在午飯時間開會, 可否到勞工處投訴

相信勞工處會叫你同上司協商。 你所引用ge條例都係叫你向僱主爭取。
我建議你直接同上司反映,如果不改善,就向HR反映。 不過你上司有機會就呢件事玩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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