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
於6月2日通知顧主需要辭職,一個月通知期最後上班日為7月2日,於餘下日子已盡可能安排上班。然而,身體狀況未能上班,亦已按相關日子提交醫生證明。顧主是否可以從薪金中,以提早離職為由扣除代通知金。
於6月2日通知顧主需要辭職,一個月通知期最後上班日為7月2日,於餘下日子已盡可能安排上班。然而,身體狀況未能上班,亦已按相關日子提交醫生證明。顧主是否可以從薪金中,以提早離職為由扣除代通知金。
於6月2日通知顧主需要辭職,一個月通知期最後上班日為7月2日,於餘下日子已盡可能安排上班。然而,身體狀況未能上班,亦已按相關日子提交醫生證明。顧主是否可以從薪金中,以提早離職為由扣除代通知金。
無得提早離職. 有醫生證明,個段時間係病假.
妳已按照規定提前通知辭職,並在通知期間內提供了醫生證明,證明妳因病不能上班。因此,僱主不應以提早離職為由扣除妳的代通知金,因為妳已提供合理的解釋和合法的醫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