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產假
我在放產假前在公司並未做滿四十週,我可否放棄我的無薪產假,以自己AL代替
或選擇放少於14週無薪產假?
謝謝
我在放產假前在公司並未做滿四十週,我可否放棄我的無薪產假,以自己AL代替
或選擇放少於14週無薪產假?
謝謝
只要你是連續性合約的話,妳不能以AL來替代產假,亦不能選擇少於14星期的產假
我在放產假前在公司並未做滿四十週,我可否放棄我的無薪產假,以自己AL代替
或選擇放少於14週無薪產假?
謝謝
根據僱傭合約:
為免生疑問,特此聲明︰產假是女性僱員在根據本條例有權享有的年假以外另須獲給予的假期;在產假期間的任何休息日或假日皆作產假的一部分計算,僱員無權要求另給額外或其他休息日或假日;女性僱員如已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無權要求付給假日薪酬;如並無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須就該假日獲付給假日薪酬。
因此不能夠以AL代替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