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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下病假咁計算係咪正常?

by Eddie, Friday, August 09, 2024, 17:21 (574 天前) @ PW1994

7月中出左意外,斷咗腳,醫生假紙開到9月尾,但公司hr回覆我話我得20日有薪病假(上年10月入職),8月1號後就只能計no pay leave….
正常有醫生證明超過4日, 唔係應該有4/5人工先岩?…

僱員在受僱的首年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工作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試用期內的僱員亦都有同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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