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炒散滿418,幫忙答應公司8月1轉全職。10号被解僱。想知薪金計算
7月3日開始就職時間為11~9:30。吃飯休息一小時星期糧
之後公司編每星期要放2日
7月3日到7月30日期間,剛滿4星期。每星期5日,9×5=45小時
是否已滿足418條件?就第四星期公司安排2930號休息。31號上班
就29和30號,有薪休息日是否有1天?
公司就7月期間原2名長工全職,相繼離職。變公司2~3名兼職運作,加老闆男
同時公司老闆男有最少2次希望要求我轉長工,同時不論兼職或全職離職的話都希望給予公司14日通知時間安排人手
因入職期間有向表達老闆男原有打算轉工,或轉行的動向
就工作內容要求:主力在於店舖營運+栛助壽司刺身,幫忙廚房,貨存管理。也有需要接觸包裝外賣,收銀收付日結等等
(但就7月期間已經開始實習)
因本人技術上就主力壽司刺身,副廚房。剛入職時也有向公司提及
於31號凌晨答應公司出於好心也有向老闆男表達,8月1號幫忙轉全職。幫佢頂住先,也有表達盡快請人等等
在於8月1到8月9號期間。變主力在廚房位置,幫忙栛助壽司刺身一位新請兼職炒散。兼職放假才頂替壽司位置。
於8月9號晚,收老闆娘通知被解僱。依佢解僱原因說法就不會給予代通知金。
想知呢個情況薪水計算方法。了解一下有代通知金同無代通知金的算法。
因本人都希望和氣解決呢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