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一問
"最後月薪"是月薪員工的計法。
兼職員工是用這條規則 >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 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無論月薪或日薪,雇員可以主動要求雇主沿用以下713計法
* 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後月薪"是月薪員工的計法。
兼職員工是用這條規則 >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 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無論月薪或日薪,雇員可以主動要求雇主沿用以下713計法
* 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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