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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離職後如公司提出賠償的問題

by KK, Thursday, August 29, 2024, 17:18 (554 天前) @ 陳小姐

離職期為7日,因日常工作需要掂公司倉庫,所以通知期7日期間公司進行盤點,但公司未完成盤點,我已夠7日離開了公司,倉庫平時不止我掂過,如果離職後,公司需要我賠償損失,還需要賠償嗎?

扣除因僱員之疏忽或錯失而對僱主之貨物、工具設備或財產導致破壞或損失之價值。 但就每次/每項損失所扣除之金額必須與有關破壞或損失的價值相同,唯此價值不能超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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