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長期服務金問題
本人於前公司工作接近十年,新上司因無理原因令本人不被續約。有關最後的薪金問題在向會計部查詢後,得知長期服務金也會全數被MPF對沖而不會給予本人。
日前在網上看到有可能向積金局提取所被對沖的長期服務金,但因並未能找到更多相關資料及申請表格,想請問
1. 員工是否能向積金局申請領回被MPF對沖的長期服務金?
2. 由於本人離職已逾半年,但因前職影響下導致身心問題而未能工作,向積金局申請提取長期服務金是否有時限?逾半年還能提出申請嗎?
3. 如果想提出申請,該填寫積金局內哪一份表格?或是只能去信/電郵作出申請?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