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通知期請一天no pay leave

by Kelvin @, Wednesday, October 09, 2024, 20:42 (512 天前)

因為突發情況在當天或者前天才在whataspp向人事部匯報情況,因為合約內寫明如果一天沒上班,又沒有提前申請可當礦工,即時撤退已不用付代通知金,而勞工法例則表示連續請三天no pay leave或者一個月共請六天才可即時辭退而無需付代通知金,請問是按照合約條款還是勞工法例?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