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預支年假
在地盤工作,公司的合約只是寫過了試用期就可享有有薪年假,服務滿一年享有10日年假。沒有寫會否遞增。現在有同事做滿三年以為會增加1日年假,但現在突然說這10日是“預支”給的,要做到第五年才可以增加1日年假,所以不給做滿三年的同事多1日的年假,但合約期只有四年。
請問這樣做公司是可以的嗎?
在地盤工作,公司的合約只是寫過了試用期就可享有有薪年假,服務滿一年享有10日年假。沒有寫會否遞增。現在有同事做滿三年以為會增加1日年假,但現在突然說這10日是“預支”給的,要做到第五年才可以增加1日年假,所以不給做滿三年的同事多1日的年假,但合約期只有四年。
請問這樣做公司是可以的嗎?
勞工法例對年假的最低要求為:第一年不少於7日,第二年不少於7日,第三年不少於8日,第四年不少於9日,第五年不少於10日...如此類推,最高14日。
你們公司入職首年即可享10日,且合約並沒有列明會按年遞增,而到入職第5年仍是10日,都沒有低於法例最低要求。所以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