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letter
公司想炒人但想慳錢
想搵同事痛腳出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炒人唔賠錢
想問法例係咪容許
咁如果有同事又本身年資夠5年
係咪長期服務金都唔洗賠
定一句話裁員又可以藉口唔賠
公司想炒人但想慳錢
想搵同事痛腳出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炒人唔賠錢
想問法例係咪容許
咁如果有同事又本身年資夠5年
係咪長期服務金都唔洗賠
定一句話裁員又可以藉口唔賠
公司想炒人但想慳錢
想搵同事痛腳出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炒人唔賠錢
想問法例係咪容許咁如果有同事又本身年資夠5年
係咪長期服務金都唔洗賠
定一句話裁員又可以藉口唔賠
1. 出夠3封,要個理由充足先可以唔比代通知金。 上到庭,樣樣野都講證據,如無令到公司有損失,通常都要配足。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如果僱員
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2.年資夠5年,無論咩原因,都要比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