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一問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而公司獎償(bonus) 規定須視乎規則之訂立原則。故此,閣下應否扣除有關(bonus)金額,希望閣下能與我們作進一步聯絡,了解更多細則資料。如需查詢可聯絡:2779 3766 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