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合約 - 轉換公司名
你好。老闆唔想繼續運營現時呢間公司,開左間新公司,要僱員重新簽一份以新公司名義的僱傭合約,口頭話年資照計返,其他待遇跟以前一樣。。。見到合約內容係一份以新公司名義的新約,日子係簽署日生效,待遇改得按勞工法例的基準,(例如我當初係7日AL依家已經累積至9日AL,新合約AL由7日開始)
因為合約內容不清晰的地方仍未得到解答,我提出給幾天時間考慮,然後話我唔簽就當我自己辭職,我連考慮及要求解答的時間都無。
請問正常程序係點。。。
將舊公司結業系咪應該同員工先結算好之後(例如,長期服務/遣散),再轉簽新公司?
謝謝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