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vs年假
公司有員工曠工2個月,期間沒有回覆僱主。僱主短訊警告過(事關他持有一些證件要歸還,也有一些工作用鎖匙),也寄過掛號警告信,最後寄解僱信。然後,收到解僱信後才現身要計糧。想問年假可以扣在他曠工的日子嗎?
公司有員工曠工2個月,期間沒有回覆僱主。僱主短訊警告過(事關他持有一些證件要歸還,也有一些工作用鎖匙),也寄過掛號警告信,最後寄解僱信。然後,收到解僱信後才現身要計糧。想問年假可以扣在他曠工的日子嗎?
公司有員工曠工2個月,期間沒有回覆僱主。僱主短訊警告過(事關他持有一些證件要歸還,也有一些工作用鎖匙),也寄過掛號警告信,最後寄解僱信。然後,收到解僱信後才現身要計糧。想問年假可以扣在他曠工的日子嗎?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
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
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年假薪
酬的計算方法見上文「年假薪酬」部分)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
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雖然僱員曠工,但是閣下未終止僱傭合約。所以兩個月仍算在假期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