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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有薪年假計算

by KK, Friday, February 28, 2025, 17:14 (370 天前) @ LCY

本人入職日期為28/10/2024,年假11天,合約雇用日期寫28/10/2024
請問試用期後(3個月), 公司應否補回試用期後累積的年假(11/12x3=2.75天),還是由我使用期後(28/1/2025), 才開始累積年假?

返工第一日開始計。
如果你公司行共同年, 就28/10/2024 - 31/12/2024 計算一次, 小數點會round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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