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從現有薪金扣出已支付的佣金
請問公司可否合法從現有薪金扣回2018-2020年度已支付之佣金?
請問公司可否合法從現有薪金扣回2018-2020年度已支付之佣金?
請問公司可否合法從現有薪金扣回2018-2020年度已支付之佣金?
1. 閣下已假定公司行為合法
2. 勞工法例: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即,如僱主能據證多付工資,確有權利依勞工法例向僱員追討多付工資。
但入職後沒有任何文件表示僱主預早支付佣金,亦沒有條款列明客戶未能付全款需要扣起過往已支付的佣金。於2020年更換管理層後,公司突然通知需要扣回以往2018-2020年度的佣金,直至客戶付全款。
即是當時預早支付佣金的條款並未生效,只在2020年年中通知僱員。
請問根據這個情況,公司是否合法扣回以往2018-2020年中之前已經支付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