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酬計算問題的查詢
本人現就任職一間公司之兼職,對於公司近期薪酬計算方式存有疑問,以下為具體情況:
1. 薪酬結構:
• 本人薪酬包括底薪 ($50)及勤工獎($20)。
• 底薪於工作後下個月發放,勤工獎於工作後兩個月發放。
• 公司設有頂薪限制,規定底薪加勤工獎總額不得超過每小時$80。
2. 底薪調整:
• 3月起,本人底薪由每小時$50調整至$65。
3. 問題背景:
• 在4月,本人收到3月工作之底薪$65,以及2月工作之勤工獎$15,合共$80。
• 然而,根據本人理解,2月勤工獎應為$20(因2月工作時,底薪為$50,總額$70,未超出頂薪$80)。
• 公司解釋因3月底薪為$65,連同2月勤工獎$20將超出頂薪$80,故將2月勤工獎減至$15。
4. 查詢事項:
• 本人認為2月勤工獎應按2月薪酬條件(底薪$50)獨立計算,不受3月底薪調整影響。請問公司將2月勤工獎減至$15的做法是否符合勞工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