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代通知金
請問我已遞辭職信,代通知期為兩個月通知,我三月頭遞信但我要四月頭走,所以公司會扣減薪金,但想問下公司可否在三月份薪金扣除?因為我四月仲會返一星期工及我成個三月都返足工,係唔係公司要出足量比我?到我Lastday先用現金支付代通知金比公司?謝謝你們解答!
請問我已遞辭職信,代通知期為兩個月通知,我三月頭遞信但我要四月頭走,所以公司會扣減薪金,但想問下公司可否在三月份薪金扣除?因為我四月仲會返一星期工及我成個三月都返足工,係唔係公司要出足量比我?到我Lastday先用現金支付代通知金比公司?謝謝你們解答!
請問我已遞辭職信,代通知期為兩個月通知,我三月頭遞信但我要四月頭走,所以公司會扣減薪金,但想問下公司可否在三月份薪金扣除?因為我四月仲會返一星期工及我成個三月都返足工,係唔係公司要出足量比我?到我Lastday先用現金支付代通知金比公司?謝謝你們解答!
1. 不明所以,未知「代通知期」與「扣減薪金」有何關係
2. 閣下係指,三月頭發出終止僱傭通知並將終止僱傭合約日期提前至四月頭。由於通知期不足,故需要向公司賠償不足通知期產生的代通知金
3. 一般終止僱傭合約相關法定權益,均須於終止僱傭合約日期7天後支付
4. 勞工法例員定明僱主向僱員支付法定權益的期限,但無明文規定僱員向僱主支付金錢(例如代通知金、多付工支等)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