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電話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擅自將員工姓名與私人手提電話號碼公開,並張貼在公司特定區域及登記處,告知客戶可致電該私人手提電話號碼進行業務查詢。此外,員工離職後仍持續收到來歷不明的電話詢問相關業務。
請問勞工法例中是否有條文保障員工的私人資料?或僅涉及個人私隱條例?
附註1:特定區域指授權人仕方可進入的區域。
附註2:私人手機號碼的費用為員工全額支付,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津貼,合約及員工守則並沒有列明私人手提電話號碼需作辦公用途。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擅自將員工姓名與私人手提電話號碼公開,並張貼在公司特定區域及登記處,告知客戶可致電該私人手提電話號碼進行業務查詢。此外,員工離職後仍持續收到來歷不明的電話詢問相關業務。
請問勞工法例中是否有條文保障員工的私人資料?或僅涉及個人私隱條例?
附註1:特定區域指授權人仕方可進入的區域。
附註2:私人手機號碼的費用為員工全額支付,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津貼,合約及員工守則並沒有列明私人手提電話號碼需作辦公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