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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休假日及勞工假加班問題

by chann, Wednesday, June 04, 2025, 19:13 (274 天前)

本人平日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均無需上班。
早前公司以「工作需要」為由,多次安排於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回公司加班,當時容許同事選擇補假或補錢。補假及補錢的計算方式每滿一小時才作計算;選擇補錢則每小時補償指定金額。
由於補錢的金額低於底薪所換算之時薪,因此本人選擇補假。

現已辭職,在通知期間嘗試申請補假,被要求先完成指定工作而拒絕了,亦未作其他補休安排。

公司人力資源部表示如未能在離職前完成補假將以低於底薪換算的時薪補錢,本人對此安排不同意。
唯公司policy有一條指加班之補休由上司安排,如未能安排補休上司可以補錢作補償。

就此想請問:
1. 僱員選擇補假後,僱主可否拒絕及不安排補假 /以“條件式”要求員工才批准補假?

2. 若僱主未能安排員工在離職前使用補假,可否強行以低於底薪所計算的時薪作現金補償?

3. 僱員在選擇補假而非補錢的前提下,是否有權拒絕接受僱主以較低時薪作補償的安排?

4. 如僱員堅持拒絕以較低時薪作補償的安排,而僱主亦堅持不安排員工在離職前使用補假,這情況下《僱傭條例》能否保障僱員?

5. 休假日及法定假期的加班,可否強行以每滿一小時才作計算?即加班一小時二十分只計算加班一小時。

謝謝回覆。

有關休假日及勞工假加班問題

by Anonymous, Friday, June 06, 2025, 15:15 (272 天前) @ chann

本人平日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均無需上班。
早前公司以「工作需要」為由,多次安排於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回公司加班,當時容許同事選擇補假或補錢。補假及補錢的計算方式每滿一小時才作計算;選擇補錢則每小時補償指定金額。
由於補錢的金額低於底薪所換算之時薪,因此本人選擇補假。

現已辭職,在通知期間嘗試申請補假,被要求先完成指定工作而拒絕了,亦未作其他補休安排。

公司人力資源部表示如未能在離職前完成補假將以低於底薪換算的時薪補錢,本人對此安排不同意。
唯公司policy有一條指加班之補休由上司安排,如未能安排補休上司可以補錢作補償。

就此想請問:
1. 僱員選擇補假後,僱主可否拒絕及不安排補假 /以“條件式”要求員工才批准補假?

2. 若僱主未能安排員工在離職前使用補假,可否強行以低於底薪所計算的時薪作現金補償?

3. 僱員在選擇補假而非補錢的前提下,是否有權拒絕接受僱主以較低時薪作補償的安排?

4. 如僱員堅持拒絕以較低時薪作補償的安排,而僱主亦堅持不安排員工在離職前使用補假,這情況下《僱傭條例》能否保障僱員?

5. 休假日及法定假期的加班,可否強行以每滿一小時才作計算?即加班一小時二十分只計算加班一小時。

謝謝回覆。

"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回公司加班"是指全日還是幾小時?
如果是全日,公司必須安排另外一日補假
但如果是數小時,就有點難介定,因可判斷此情況為加班
由於香港無標準工時,對加班情況無規管,
因此好多公司超時工作甚至沒有補假/補水,對加班的薪酬計算亦無規定
1.你提到你通知期要求放假,公司是有權拒絕
2.視乎假期性質,法例只有規定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計算方法
3.離職前未能放取的假期只能以工資形式補償
4.暫未能判斷你的情況屬於加班還是假日全日上班
5.同上

有關休假日及勞工假加班問題

by chann, Sunday, June 08, 2025, 20:32 (270 天前) @ Anonymous

感謝回覆
補充返少少,"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回公司加班"的時間可能比平時上班長也可能比較短,要求加班時只有說明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當日下班視乎工作完成度決定,所以公司定義為“加班”。

2,3.本來就是因為不同意加班的補償時薪低於底薪的時薪,所以才決定選擇加班後的補償方式為補假。可因遞信後不允許補假,到離職時hr說將以“加班”時薪補償。不同意此安排可如何處理?

4,5.應該是屬於加班

有關休假日及勞工假加班問題

by Anonymous, Monday, June 09, 2025, 11:26 (270 天前) @ chann

感謝回覆
補充返少少,"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回公司加班"的時間可能比平時上班長也可能比較短,要求加班時只有說明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當日下班視乎工作完成度決定,所以公司定義為“加班”。

2,3.本來就是因為不同意加班的補償時薪低於底薪的時薪,所以才決定選擇加班後的補償方式為補假。可因遞信後不允許補假,到離職時hr說將以“加班”時薪補償。不同意此安排可如何處理?

4,5.應該是屬於加班

情況尷尬,公司此做法有問題
聽起來並不是加班,而是假日工作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
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
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
息日的日期。

建議直接向勞工署求助,因為你已離職,有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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