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內容沒有寫明惡劣天氣薪金及上班安排
簽合約前說明是臨時勞工,簽六星期的合約,每個鐘$60,每星期需要上班43小時,請問僱主颱風日不發放工資犯法嗎?
另外根據以上資料,沒有違反合約的情況下,僱主是否在六星期後需發放$15480?
簽合約前說明是臨時勞工,簽六星期的合約,每個鐘$60,每星期需要上班43小時,請問僱主颱風日不發放工資犯法嗎?
另外根據以上資料,沒有違反合約的情況下,僱主是否在六星期後需發放$15480?
請問僱主颱風日不發放工資犯法嗎?
不,勞工法例無規定僱主在惡劣天氣無法上班的情況下必須向僱員發放薪金
沒有違反合約的情況下,僱主是否在六星期後需發放$15480?
要視乎實際工作時數,如果跟足每星期43小時,六星期就是1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