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扣除過去年度的佣金
僱主於1月通知若果銷售員離職時,該客戶只付了訂金而尚未付全款,需扣起該離職銷售員最多$400,直到客戶已付清尾款才會把該扣款重新支付給已離職銷售員的戶口。但按照公司與客戶的合約,公司容許客戶先支付訂金並可於特定日期或之前支付。
因此當有銷售員離職,而客戶的支付期限未到,僱主則會扣起員工佣金最多$400。
換句話說待客戶支付全款時僱員才發放扣起的款項,當時離職同事已經離職一段時間了。請問僱主這樣扣款是否合法?
僱主於1月通知若果銷售員離職時,該客戶只付了訂金而尚未付全款,需扣起該離職銷售員最多$400,直到客戶已付清尾款才會把該扣款重新支付給已離職銷售員的戶口。但按照公司與客戶的合約,公司容許客戶先支付訂金並可於特定日期或之前支付。
因此當有銷售員離職,而客戶的支付期限未到,僱主則會扣起員工佣金最多$400。
換句話說待客戶支付全款時僱員才發放扣起的款項,當時離職同事已經離職一段時間了。請問僱主這樣扣款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