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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宵當值病假

by Tim, Thursday, September 18, 2025, 23:48 (168 天前)

我在醫院工作,每週工時44小時,12位同事一同需要輪更及通宵當值。有一名同事放長病假(更表已出),上司叫其他同事幫手頂替該同事病假期間的所有通宵更,並稱會於該同事復工後請該同事補回。

在此詢問,上司:

(1) 叫其他同事先替請病假同事翻通宵更,並要求病假同事事後補回

(2) 仍然依照原本更表計算工時(計算有否負鐘)

(3) 忽視同事每周工時偏離合約所寫的44小時

以上三項是否恰當和合法?

謝謝解答。

通宵當值病假

by Va, Friday, September 19, 2025, 14:26 (167 天前) @ Tim

我在醫院工作,每週工時44小時,12位同事一同需要輪更及通宵當值。有一名同事放長病假(更表已出),上司叫其他同事幫手頂替該同事病假期間的所有通宵更,並稱會於該同事復工後請該同事補回。

在此詢問,上司:

(1) 叫其他同事先替請病假同事翻通宵更,並要求病假同事事後補回

(2) 仍然依照原本更表計算工時(計算有否負鐘)

(3) 忽視同事每周工時偏離合約所寫的44小時

以上三項是否恰當和合法?

謝謝解答。

每星期工作44小時,連續四星期後你們已滿足連續性合約要求,該同事只要有連續4天或以上醫生紙便可享有有薪病假

你提供的資料有限,可能性有很多
-假設該同事符合有薪病假要求,並已累積足夠數量可扣除,該病假期間是出5份4糧,僱主不應要求補鐘
-如果該同事是無薪病假,但公司不扣糧,則有權要求同事補回工時
-如果該同事是無薪病假並已扣糧,公司不應要求同事補回工時

至於上司要求其他同事頂更,公司應支付有關薪金並補回假期給其他同事

你的情況比較複雜,需了解更多資料才可作答

通宵當值病假

by Tim, Friday, September 19, 2025, 23:24 (167 天前) @ Va

謝謝解答。

我們是月薪的。

病假方面,根據合約首年有38天有薪病假,第二年起每年有48天有薪病假,最多累積至182天有薪病假。

更表方面,我們主要有三個當值崗位:
早班:9AM至5PM (8小時,包1小時飯鐘)
中班:1PM至9PM (8小時,包1小時飯鐘)
通宵班:9PM至第二日9AM (12小時,包1小時飯鐘)

星期六或日早班為為9AM至1PM (4小時)

按照合約,每周工時44小時(包5小時飯鐘)

我們12人輪流當值,每一天都要有1人翻中班及1人翻通宵班;所以每12日全體同事都會翻1次中班及1次通宵班

我想查詢的是,患病同事原本的中班及通宵班,在這情況下,是否無須補回?上司叫其他同事先頂替該患病同事的中班及通宵班,待該同事復工後補回,是否恰當或有否違反法例?

另外想再問一下,如有女同事因懷孕,有醫生紙證明不宜輪更,在這情況下,是否無須補回原本的中班及通宵班?上司叫其他同事先頂替該懷孕同事的中班及通宵班,待該同事放完產假後補回,是否恰當或有否違反法例?

謝謝解答。

通宵當值病假

by Tim, Friday, September 19, 2025, 23:28 (167 天前) @ Tim

如果上司安排頂替的行為本身屬不合法的,那麼患病同事/懷孕同事是不用補回通宵班的話,被安排頂替的同事會出現「負鐘」的情況。

因此我們想及早了解相關行為是否合法,保障我們的權益。

謝謝解答。

通宵當值病假

by Va, Monday, September 22, 2025, 14:01 (164 天前) @ Tim

謝謝解答。

我們是月薪的。

病假方面,根據合約首年有38天有薪病假,第二年起每年有48天有薪病假,最多累積至182天有薪病假。

更表方面,我們主要有三個當值崗位:
早班:9AM至5PM (8小時,包1小時飯鐘)
中班:1PM至9PM (8小時,包1小時飯鐘)
通宵班:9PM至第二日9AM (12小時,包1小時飯鐘)

星期六或日早班為為9AM至1PM (4小時)

按照合約,每周工時44小時(包5小時飯鐘)

我們12人輪流當值,每一天都要有1人翻中班及1人翻通宵班;所以每12日全體同事都會翻1次中班及1次通宵班

我想查詢的是,患病同事原本的中班及通宵班,在這情況下,是否無須補回?上司叫其他同事先頂替該患病同事的中班及通宵班,待該同事復工後補回,是否恰當或有否違反法例?

另外想再問一下,如有女同事因懷孕,有醫生紙證明不宜輪更,在這情況下,是否無須補回原本的中班及通宵班?上司叫其他同事先頂替該懷孕同事的中班及通宵班,待該同事放完產假後補回,是否恰當或有否違反法例?

謝謝解答。

由於與勞工法例中的有薪病假條件不一樣,我認為你提及的有薪病假似乎是公司福利,而不是勞工法中所規定的5份4糧有薪病假。

如果患病同事放假期間仍然出全薪、沒有扣錢,公司的確是可根據合約工時要求同事補回負鐘,沒有犯法。
公司沒有扣錢而員工沒有達到合約中要求的工時,公司可以要求同事補回工時,除非已扣薪金 則不能再要求補鐘。

女同事的情況亦一樣,她因身體問題無法在中班和通宵班工作,並因此達不到每星期44小時的合約工時,公司在此情況下沒有扣除她的薪金,便可要求她事後再補回,如果到離職時仍未補回,公司可以從工資扣除

通宵當值病假

by Tim, 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25, 23:55 (162 天前) @ Va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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