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連續性合約和兼職的差別

by Naomi, Thursday, November 06, 2025, 11:01 (119 天前)

在網上查詢到兼職的離職通知期是7天,仲公司告知入職時並沒有簽合約,但符合連續性合約要求,連續4週18小時以上。
那在這情況下離職通知期應算7天還是一個月?
另外,離職通知期要員工通知公司即可,還是要公司同意後才算成功通知?

連續性合約和兼職的差別

by 賭魔陳金城, Tuesday, November 18, 2025, 11:17 (107 天前) @ Naomi

沒簽合約或合約沒訂明通知期,入職多於一個月,按勞工法規定,通知期不少於一個月。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