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修改員工手冊
公司修改員工手冊請年假3天或以上需帶手提電腦工作, 自費購買行李(帶電腦)及如電腦有任何損壞遺失均需員工負責 如不同意公司將不批准放假申請.
而員工合約公司有訂明 "我們可能需要不時修訂、撤銷或補充這些政策。本手冊中的內容並非合約或承諾。政策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原因下進行更改,且無需提前通知。"請問
1. 公司是否可自行更改員工手冊而不用員工同意
2. 公司將放假申請及放假時工作捆綁是否有違勞工法例
1. 可以,只要修定後的員工手冊合乎法律
2. 假如公司因員工不同意在年假期間工作而一直不批准年假申請是違法的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而要求年假時工作這一點僱傭條例無明確列出,只有休息日(例假)強迫工作的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