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Offer確認上班日期後話公司已空降員工所以撤銷Offer
本身新Offer係6月4號已同我係Whatsapp上面確認6月12號返工嘅時間
當日已經問埋我6月會想放假嘅日子,我6月4號亦已經回覆
然後當時新Offer已Whatsapp我係返A分店同埋分店營業時間
其後6月5號夜晚新Offer同一間公司嘅另一個聯絡電話Whatsapp問我可唔可以返B分店
我有明確同對方講我只會考慮A分店
今日6月6號就話公司突然空降左其他人接替原本我會係6月12號返工嘅位置
但我因為唔想搞得太難睇就客套地話會唔會有其他可行性可以比我考慮
而之前都有問過我會唔會考慮佢地公司嘅其他分店,但我有曾經拒絕
而我完全冇話過放棄追討對方單方面撤銷Offer嘅責任
由於我本身已經同舊公司辭左職resign緊(6月10號係Last Day)
可唔可以理解為佢口頭上已構成要約?
亦可唔可以追討佢突然撤銷Offer後我搵工期間空窗期所蒙受嘅損失?(例如一個月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