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平均工資計法?
你好,我想諮詢有關《僱傭條例》下法定假日薪酬的計算方法。
我是一名的兼職(Part-time)僱員,薪酬模式為固定時薪。在今年 2 月之前,我的工作時數較少,並未滿足「418連續性合約」條件。自今年 2 月起,公司要求我調整工時至每星期工作最少 18 小時,從而正式符合「連續性合約」受僱資格,並開始享有有薪公眾假期(法定假日)的福利。在整個過程中,我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一直維持,並沒有離職,亦沒有簽署任何終止舊合約或重新入職的新合約。
現時公司在計算我的有薪公眾假期工資時,僅以今年 2 月份開始(即滿足連續性合約後)的工資及日數來計算每日平均工資(ADW),而拒絕追溯過去 12 個月的數據。請問呢個計法啱唔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