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由月薪轉日薪
本人65歲,在一公司工作10年,平時工作六天,星期日定休,公司提出由月薪轉日薪,並要求本人簽新合約,為期三個月,新合約的上班時間一欄只寫每天8至6,而假期一欄只寫按法例規定,請問合約可以這樣含糊連一星期的工作天數都沒有嗎? 僱主是否在製造空間讓自己不用負上責任﹖因為如果按468, 本人四星期內有68小時是可以有有薪年假及病假? 請問如果合約突然被僱主提出轉日薪我還有什麼地方要留意嗎? 謝謝
本人65歲,在一公司工作10年,平時工作六天,星期日定休,公司提出由月薪轉日薪,並要求本人簽新合約,為期三個月,新合約的上班時間一欄只寫每天8至6,而假期一欄只寫按法例規定,請問合約可以這樣含糊連一星期的工作天數都沒有嗎? 僱主是否在製造空間讓自己不用負上責任﹖因為如果按468, 本人四星期內有68小時是可以有有薪年假及病假? 請問如果合約突然被僱主提出轉日薪我還有什麼地方要留意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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