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公司購買安全用品報銷
本人現職於一間分判商公司,主要工作包括前往建築地盤進行測試。
由於需要進入建築地盤工作,必須配戴安全帽及安全鞋。公司已提供安全帽,但未有提供安全鞋。本人因此自行購買一對合規格安全鞋,費用為港幣399元,其後向公司申請報銷,惟公司只批准報銷港幣300元,餘額需由本人自行承擔。
此外,部分地盤特別要求必須配戴護目鏡、防割手套及絕緣手套等裝備,方可進入指定位置進行測試。公司同樣未有提供上述裝備,本人亦已自行購買,目前尚未完成報銷程序。
本人希望查詢以下事宜:
就建築地盤工作而言,僱主是否有責任提供或全數報銷安全鞋、護目鏡、防割手套及絕緣手套等個人防護裝備?
僱主為安全鞋設定報銷上限(例如只報銷300元),而實際購買金額屬合理範圍(399元),此做法是否符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或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
如僱主未有提供上述PPE,而要求僱員自費購買並只作部分報銷,僱員有何途徑尋求協助?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