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合約
申請了一份59天的短期合約工作,合約完結後,過了兩天再新簽一個合約,一共工作了2個合約(即118日, 中間停了2日)。想問其實我是否乎合418的資格,即是領取有薪勞工假及年假?
申請了一份59天的短期合約工作,合約完結後,過了兩天再新簽一個合約,一共工作了2個合約(即118日, 中間停了2日)。想問其實我是否乎合418的資格,即是領取有薪勞工假及年假?
你好,請問兩份合約屬於同一間公司嗎?
你好,是同一家公司,同一工作和地點。同時第一份合約完結時有簽了離職表格
若果屬於同一間公司,完約並簽署離職表格,但立即簽新合約並上班,是不影響連續性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