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的疑問
1.我份合約係自僱人士,公司有幫我報稅。但無供MPF,算唔算犯法??
2. 我想辭職,合約無寫要點做,我照比七日通知佢,但我想個七日通知期都放曬無薪假 (屋企有事),這可以嗎??
3.我受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是否可可享有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
1.我份合約係自僱人士,公司有幫我報稅。但無供MPF,算唔算犯法??
2. 我想辭職,合約無寫要點做,我照比七日通知佢,但我想個七日通知期都放曬無薪假 (屋企有事),這可以嗎??
3.我受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是否可可享有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
1.我份合約係自僱人士,公司有幫我報稅。但無供MPF,算唔算犯法??
2. 我想辭職,合約無寫要點做,我照比七日通知佢,但我想個七日通知期都放曬無薪假 (屋企有事),這可以嗎??
3.我受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是否可可享有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
1.為了避免誤會或爭拗,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
根據雙方的意願,清楚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
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分,以確保權益。
沒有任何單一因素可區別僱員與判頭或自僱人士。要分辨這兩種身分,須
要考慮所有相關的因素,而某個因素該佔多大的比重也沒有一成不變的定
律。常見的重要因素包括:
• 對工作程序、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
• 工作時所需器材、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
• 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負上投資及管理責任
• 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
• 是否有權自行僱用幫工協助工作
• 對業務財政風險的承擔 ( 盈利或虧本的風險 )
• 保險及稅務的責任
• 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
2.聽閣下所述,覺得閣下應該不算是自僱人士。閣下應該分清楚了解自己是不是屬於僱員身份,如果是,按照連續性受僱滿3個月是可以享受法定假日薪酬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另外僱員如果想終止僱傭合約時,無試用期或無明確規定,是不少於一個月通知。通知期里若請假需要征得僱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