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離職解雇問題
本人是一名兼職,每星期都有超過18小時,有兩次犯錯被老闆捉到,叫我自動離職,我沒理會便一直就沒有叫我上班,今日突然收到通知表示我要上寫字樓取支票是公眾假期錢,話我已離職。但我並未有簽過仼何離職紙,應該是主管直接簽名,請問甘樣有否觸犯勞工法例?
本人是一名兼職,每星期都有超過18小時,有兩次犯錯被老闆捉到,叫我自動離職,我沒理會便一直就沒有叫我上班,今日突然收到通知表示我要上寫字樓取支票是公眾假期錢,話我已離職。但我並未有簽過仼何離職紙,應該是主管直接簽名,請問甘樣有否觸犯勞工法例?
如 果 僱 員 在 與 其 僱 傭 有 關 的 事 宜 上:
故 意 不 服 從 僱 主 合 法 而 又 合 理 的 命 令;
行 為 不 當;
犯 有 欺 詐 或 不 忠 實 行 為; 或
慣 常 疏 忽 職 責,
僱 主 可 無 須 給 予 通 知 或 代 通 知 金 而 即 時 解 僱 該 僱 員。
但 僱 主 應 該 留 意, 即 時 解 僱 是 嚴 重 的 紀 律 處 分, 只 有 在 僱 員 犯 了 非 常 嚴 重 的 過 失 或 經 多 次 警 告 仍 不 改 善 的 情 況 下 才 採 用。
若果非上述情況而遭解僱,屬無理解僱。
僱 員 在 下 列 情 況, 可 無 須 給 予 通 知 或 代 通 知 金 而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合 理 地 恐 懼 身 體 會 遭 受 暴 力 或 疾 病 危 害;
受 僱 主 苛 待; 或
已 受 僱 不 少 於 五 年, 並 經 註 冊 醫 生 證 明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目 前 的 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