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補假薪金計算
首先,我覺得公司的做法有問題:公司不應以金錢取代你的假期,這等同買假,有違僱佣條例。請參閲僱佣條例簡明指南(2020/12)第12頁。公司正確做法應是另定假日,讓你放假。
其次,如相方欲解除僱佣關係,而其中有你所說的情形,才須計算。
『公司會以之前的365天平均薪金 減去 勞工假當天的單日底薪+佣金,把這個差價以作補回勞工價的薪酬』這個計法有少少問題,應以『勞工假當天』為指定日期,而不是『減去 勞工假當天的單日底薪+佣金』,向前數12個整月。請參閱僱佣條例簡明指南(2020/12)第48頁。
如果還是難以明解,可打電話 27797922 查詢或約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