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 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不可解僱僱員。然而,有關條文沒有限制僱員不能辭職。
如閣下是在自願的情況下自行離職,只會影響繼續放取工傷病假的可能性,但有關判傷的部分,則不受影響。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