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約後想離職, 但最後上班日新合約已經生效左
想問下大家, 如果今年7月31日先完約, 離職通知期係兩個月, 已經簽左續約, 份新合約8月1日生效。但最近收到更好既offer, 可以等我2個月, 若我宜家交信(6月30日), 係米計返2個月通知期比公司, 8月29日就可以走?但新合約8月1又生效左, 我要幾點先走得?要唔要賠錢?
想問下大家, 如果今年7月31日先完約, 離職通知期係兩個月, 已經簽左續約, 份新合約8月1日生效。但最近收到更好既offer, 可以等我2個月, 若我宜家交信(6月30日), 係米計返2個月通知期比公司, 8月29日就可以走?但新合約8月1又生效左, 我要幾點先走得?要唔要賠錢?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按閣下情況,離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訂明的通知期,不少 於 7 天,就依照你們的合約執行。